我公司拟对天华宾馆内宾楼前小房间(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及招租标的物
(一)招租人: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物简介
标的物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临港街道天华路895号,共三间房屋,建筑面积约165㎡,结构为砖混结构。
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招租,报价人提前与我公司预约后可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查看,费用自理。
二、招租方式、期限及租金
1.招租方式为公开招租,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底价年租金1.5万元,报价人的报价不能低于租金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租金按年支付,第一年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以后每年最后一个月10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租赁费,支付方式为银行存款转账支付。
三、标的物用途
标的物为营业用房,承租人不得转租或分租给他人。
四、报价人的基本要求
除法律法规禁止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及自然人。
五、报价期限、地点
1.报价期限:2024年9月11日8:00至2024年9月25日18: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投送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临港街道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蒋伦开,电话:15808304184
六、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次标的物承租人采取资格审查、有效最高价中选(密封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
七、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书:需明确写明年租金金额;
(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报价文件一式二份。
八、报价须知
(一)请报价人于2024年9月25日18:00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投送地址,逾期送达的、未送达至指定投送地址的、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租人将予以拒收。
(二)报价文件密封要求
请采用不透明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公章或手印。
(三)报价人在接到我公司承租人确定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承租合同,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到我公司签订承租合同,视为违约,我公司可另行选取承租人。
(四)合同签订时需缴纳租赁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