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概况及比选内容
(一)公司概况
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集团”或“公司”)成立于1993年,现有总资产31亿元,占地面积3000余亩,在岗职工1300余人。现拥有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8.5万吨1,4-丁二醇、1万吨γ-丁内酯系列产品、4.6万吨聚四氢呋喃等多套化工生产装置及配套的供热装置。是中国化肥企业100强企业、四川省制造业100强企业,泸州市重要的大型国有控股骨干企业、重点培育上市企业。
(二)比选内容
1.项目名称
天华集团视觉识别系统设计。
2.服务要求
(1)提供创意独特、构思新颖、识别性强,能够体现公司企业文化的设计。
(2)具有视觉识别系统基础部分及应用部分设计能力,能够配合甲方在公司现有标识基础上优化设计出公司标准标识,并设计相关应用,最终形成天华集团视觉识别系统使用手册。
(3)含基础设计和应用设计两大部分,总共包含100至120个小项。
(4)申请人必须为服务提供质量保证,若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提供调整、修改等补充服务,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设计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保证构思、元素不存在侵权情况,设计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归甲方所有。
3.比选文件内容要求
(1)报价
以18万元为限价,基准分值为40分,报价每少于限价0.5万元(不足0.5万元不计)增加得分1分。报价环节总分值最高不超过50分。报价高于18万元,比选文件作废。
(2)初步方案
体现基本的设计思路、创意、构思以及完成时限。需要在比选文件中提供至少5个小项设计样本(必须包括公司标识)。项目总分值为30分。选聘单位承诺,比选过程中各项设计作品的知识产权属于申请人,未经授权选聘单位不得使用。
(3)成功案例
展现比选申请人为其他企业服务的成功案例,体现比选申请人在该领域的设计能力及业务水平。项目总分值为10分。
(4)售后服务
对售后服务作出相应承诺,项目总分值为10分。中选人在比选文件中对售后服务的承诺将写入合同并执行。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三)具有为大型企业(上市企业或省内100强企业)服务经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相关资质文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比选文件及相关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8:00时(北京时间)。
(二)比选文件提交要求
1.比选文件采用纸质版方式,密封后现场提交,或以快递方式提交(此方式提交的时间确认以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
2.收件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临港街道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3.比选文件需一一响应比选文件内容要求,并包括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资质、创作团队人员构成、付款方式等。
4.联系人:邓浩,联系电话:13982758517。
四川天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